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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前言

北京安信卫达科技有限公司为加强对全国代理商的统一管理,规范各区域代理商行为,确保"e车e网"产品在各代理区域的顺利销售,特依据如下原则制定代理商管理办法,望各级代理商认真贯彻、严格遵守。
  1. 谨慎性原则
  本着对双方负责的态度,各级代理商的市场拓展与产品销售工作,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规定的工作程序,不可草率行事。
  2. 风险性原则
  公司将尽可能地减少各级代理商的市场风险。
  3. 区域性原则
  各代理商均负责一定区域的产品销售工作,在一定区域内代理商的销售渠道,决不允许跨地区销售。
  4. 价格统一原则
  全国的销售价格统一,代理商一般不得私自提高或降低价格,特殊情况需变动零售价格时,需经过公司书面确认后方能执行。
  5. 计划管理原则
  对代理商实行计划管理制度。公司按年度向代理商下达销售任务,实行月查、季评比、年总结,年终按照相关规定对代理商进行考评。
  6. 积极协助原则
  公司市场部将积极配合各代理商的工作,对于代理商在销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配合解决。
  7. 诚信的原则
  双方必须诚实有信用,决不提供虚假信息。
  8. 严格管理原则
  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管理制度。对违反管理制度的代理商,坚决按制度规定予以处罚,直至取消代理资格,决不姑息迁就。
  9. 双方共赢原则
  公司的目标是与代理商共赢,共同发展。
  10. 长期性原则
  公司立足市场,与代理商长期协作,确保代理商积极放心地进行市场销售工作。


  二、总则

  第一条 代理期限一般为三年,代理商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制;
 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公司特许代理商(以下称代理商)权限、运作及业务处理等相关事项,旨在使公司与各代理商之间保持良好合作关系,促进双方共同发展;
  第三条 代理商经公司授权并自代理协议书生效之日起,应严格依照协议的规定和公司市场部门的要求,在独立经营的原则下,负责代理区域内的市场开拓、宣传促销、售后服务、外部环境协调等相关的业务运作及业务处理;
  第四条 确定资格的代理商应遵循公司的规定从事代理活动,不得做出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;
  第五条 各代理商应积极收集本行业信息,尤其是公司产品及其他品牌的市场销售情况,及时反馈市场信息,以利于公司对企业及产品形象做宣传,进一步加强销售网络的建设和管理;
  第六条 代理商在各自代理区域内,应积极办理产品入市手续,妥善处理与各卖场及零售店的关系,并做好建档工作,同时积极做好售前、售中、售后工作。


  三、代理要求

  1、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并能提供营业执照副本、法人身份证等相关文件复印件,经审查合格签定代理协议后,即成为公司合法代理商。
  2、 应具备良好的经营规模、办公条件、设备及人员,有固定的营业场所,良好的资信能力和商业信誉。
  3、 各代理商之间,不得进行恶性竞争,在所辖管区域内进行业务运作及处理;
  4、 愿意专心经营"e车e网"产品,并对产品、对市场充满信心;
  5、 能够诚实经营并接受公司的经营指导,保持与公司战略决策的一致性;
  6、 全面赞同公司各项制度,并能积极参加公司为各代理商所举办的各种活动;
  7、 必须具有一定的销售网络,有能力在短期内将"e车e网"产品市场拓展开。


  四、提交资料

  1、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
  2、 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;
  3、 所在区域的销售渠道资源;
  4、 周期性市场拓展计划/方案。
5、代理商管理系统后台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。

五、代理商权利和义务

  各经营者在成为公司的合法代理商后,可享有如下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:
  1、区域代理公司“e车e网”系列产品;
  2、使甪"e车e网"商标进行经营活动;
  3、使用公司商业信誉开展广告宣传、市场推广活动;
  4、维护公司及其产品在代理区域内的良好形象;
  5、接受公司经营计划的指导;
  6、配备必备的销售人员并负责对上述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;
  7、全面负责代理区域内的市场拓展等业务运作及处理工作;
  8、须提前20个工作日向公司提出书面订货计划,以保证产品的及时供应; 
  9、代理商须按公司制定的销售任务进行月、季度或年度销售,以确保"e车e网"产品在该区域的市场销售量和市场占有率达到预期目标。


  六、价格和窜货

  1、公司按代理商级别,以统一的价格向代理商供货;
  2、代理商须参照公司规定的价格进行销售,不得私自降价或抬高价格销售,不得随意调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;
  3、代理商所代理的区域内,针对特殊市场的产品零售价格变动,需经过公司书面确认;
  4、代理商只能在代理协议约定区域内开展销售活动,严禁在其他区域内从事各种形式的销售活动;
5、代理商只能在代理协议范围内,向汽车相关行业和渠道进行销售,严禁各代理商通过互联网渠道销售产品。
  6、严禁各代理商以任何手段进行倒货、窜货销售及一切变相扰乱市场销售的行为;  
7、如代理商有恶意窜货行为,公司视其情节轻重,有权取消代理商的代理资格。


  七、保密原则

  1、公司实行"同业禁止"的原则,未经公司同意,代理商不得多头代理销售与"e车e网"相类似的产品,更不得将有关销售代理的任何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,严守双方交易过程获悉的所有商业秘密;
  2、无论代理协议终止与否,代理商均不得泄露公司的任何商业秘密,一经发现公司将严肃处理。造成损失的,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

  八、销售管理

  1、公司负责建立与代理商之间的沟通与联系渠道,不定期地向代理商提供宣传资料、信息、政策以及推广方案与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支持。
  2、公司充分尊重代理商在销售代理协议书指定的区域内的代理销售权,但公司将保留在该区域内发展第二家代理商的权利:
  3、代理商须保证完成约定的销售目标额。在约定时间段内,代理商未能达到约定目标且差距较大时,公司有权无条件取消其代理资格,终止其代理协议。
  4、代理商需于每季度末向公司通报销售量并提交下季度销售计划书,每月提供销售、库存统计表,并于每年年底提交下一年度销售计划目标书。
  5、代理商应积极宣传公司企业形象,积极向客户介绍公司产品及服务。把“e车e网”系列产品迅速推向市场。
  6、各代理商对下级网络应及时铺货、补货、调货,加强沟通,维护销售网络;
  7、市场运作过程中,各代理商在接到市场投诉时,应及时做好记录,并报公司相关部门妥善处理。


  九、交易与结算

  1、代理保证金
  各级代理商均需按规定,在代理协议签订后一周内,向公司交付贰万元的代理保证金,保证金是代理商的资信保证,不用作货款结算。代理关系终止后一个月内,公司将代理保证金退还原代理商。  
2、订货款
  订货款实行预付制,代理商订货需提前20天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,缴纳15%货款定金,每批次出货钱需缴纳相应的货款,概不拖欠。货款的缴付以公司财务部收到为期限,财务部书面通知公司市场部,市场部才能发货。
3、发票
公司依据代理商的书面订货单,且财务部门收到全额货款后,由公司财务部门向代理商开具等额发票。代理商对终端用户及集团客户销售产品,所需要开具的发票和税率,由代理商自行承担。
  4、交货
  公司依据代理商提出的书面订货申请,或与公司签订的供货协议进行供货,由公司负责向代理商指定收货地点发货,及承担相关运输费用。
 5、售后保修
  质量异议:产品到货后,因产品或材料出现质量问题,代理商应在3日内书面通知公司,如代理商在3日内未能及时提出质量异议,即默认为产品合格。售后服务:将按国家三包政策执行。
  6、退换货
  如货物确因本公司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,或货物发运型号、品种不符,公司负责退货或调换。


  十、考评与辅导

  A、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对各代理商经营状况进行考评,考评内容包括:
  1、业绩情况:听取各代理商区域市场的业绩报告和业绩展望;
  2、产品售后服务及客户投诉情况;
  3、网络覆盖、促销宣传、库存管理;
  4、本地区竞争对手动态分析;
  B、公司对代理商的辅导办法如下:
  1、制定代理商管理制度;
  2、无偿代培代理商的业务员;
  3、提供产品系列宣传品等资料;
  4、提供各项管理制度、市场运作方案等方面的支持;
  5、协助各代理商拟定针对区域市场的促销方案,以及协助举办产品推广、订货会等;
  6、公司各级主管定期视察各代理商区域市场经营情况;


  十一、违规处罚

1、代理商有如下违规现象发生,公司有权对其进行保证金扣罚:
  (1)未按公司有关规定和制度,私自将产品销售给汽车行业以外渠道的;
  (2)代理商或旗下渠道通过互联网销售产品的;

(3)未经公司同意,代理销售与公司产品相类似产品的,公司将提出书面警告并限期改正,限期未改正的。
  (4)不遵守指定的销售区域,以非指定价格在其他销售区域销售产品,或不按本制度的规定执行,造成与其他销售代理纠纷时的;
  (5)违反保密义务,导致公司一般损失的。(注:一般损失是指损害公司商誉,但不足以影响公司在该区域的形象及产品形象的;或者经济利益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;或者将本协议的内容透露给第三方的。)
  (6)违反保密义务,导致公司重大损失的,情节严重者将直接取消其代理资格并交由人民法院裁决。(注:重大损失是指利益损失高于上述"一般损失"或者程度深于"一般损失"的损失。)
  2、代理商须自觉接受本制度约束,若代理商违反本制度之规定或未完成销售责任额,公司有权暂停供货,直到终止代理关系。
  3、代理商如严重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或特许代理协议,公司可随时解除双方约定的部分或全部契约。


  十二、附则

  1、本制度作为代理协议之附件与代理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  2、北京安信卫达科技有限公司将本着"诚信为本、长期服务"的宗旨和"公平合理、优胜劣汰"的原则对代理商进行合理布局和调整,以实现互利互惠、共同快速发展的目的。
  3、因其他原因需终止代理关系,需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,经本公司确定后,退还代理保证金。
  4、代理商之间发生业务竞争和冲突,公司将依据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按相关制度予以调解、处理。
  5、如公司与各代理商之间出现协议上的纠纷,由北京安信卫达科技有限公司所在地法院裁决。
  6、本管理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属北京安信卫达科技有限公司。

北京安信卫达科技有限公司

2015年8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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